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11号)文件精神,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实训中心中心初审,县人社局复核,以下机构符合职业培训承训机构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219895。
附件:中江县职业培训承训机构补贴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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