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村安全饮水4项指标对饮水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核查实际情况,脱贫户饮水安全不达标的,通过管网延伸、邻里取水、政府临时送水等方式解决。
饮水保证率:全年供水保证率大于90%(全年缺水时间累计不超36天);
水质情况:集中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分散供水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适宜方法评价,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水量情况:每人每天水量不低于20升;
饮水方便程度:正常成人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大致相当于水平距离800米、或垂直距离80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咨询电话:72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