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开学时段资助宣传工作。上好开学时“一堂课”,学校资助工作具体负责人需向每位班主任上一堂政策宣传课,班主任要以主题班会、德育课堂等形式在各自班级上一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课,向各班级同学宣传本学段和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以增强学习信心、决心和战胜困难的勇气,确保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并将相关图片及视频及时报送县教育资助中心,联系人:王晓晴;做好资助相关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各学校应在校内公示墙上张贴宣传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让学生及家长多渠道全方位了解资助政策体系与减免具体情况。
二、扎实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学校要依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的原脱贫家庭户子女、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学生数据和自采集的特殊困难学生信息,认真开展核实和摸排工作,确保该部分特殊困难学生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全部纳入学生资助保障范畴。申请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校要依据《德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德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德教函〔2019〕204号)相关规定、学生书面承诺的家庭年收入、学生在校开支等情况进行甄别和科学认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认定工作完成后请各学校在云平台上填写《2022秋季学前教育困难幼儿统计表》《2022秋季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统计表》《2022年秋季高中、职中困生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23日前在云平台上报县教育资助中心。学前阶段报送联系人:邓志辉,义教阶段报送联系人:王晓晴,高中、中职阶段报送联系人:邱宇。联系电话0838-7206099。
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秋季学期资助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调整全省30件民生实事推进序时进度的通知》(川府督查〔2022〕84号)文件要求,对学前和普通高中资助金推进序时进度进行了调整,由原定12月底前发放完成提前到了10月底前,故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于9月底前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段认定工作程序不变;二是按时完成资助金发放工作。学前、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资助金发放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高质量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各学校要按照“3个100%”(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和审核)、“3个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之间“零误差”)的要求录入受助学生数据,“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均要完整、准确录入受助学生信息。学前、义教和普通高中阶段信息录入工作应于11月底前完成,中职教育阶段数据录入工作要求按月提交和完成。同时,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将涉及受助学生隐私的数据外泄。
五、做好年度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学生资助档案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原始材料和历史记录的总称,是学校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按照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归档整理工作,分年度、分类别收集整理资助档案,务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中江县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