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规定。经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岗位、县人社局审核后,拟推荐安置以下人员到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25日—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838—7200860。
中江县农民工服务和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7月25日
拟安置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困难认定类型 | 拟安置单位 | 工作岗位 | 是否再次安置 |
1 | 王晓芳 | 女 | 39 | 残疾人员 | 中江县继光镇人民政府 | 食堂人员 | |
2 | 钟 丹 | 女 | 36 | 长期失业人员 | 中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公用设施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