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住建局组织召开中江县水、电、气行业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文件精神工作会,中江县供电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兴隆顺风燃气有限公司、川投水务中江供排水有限公司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保发〔2021〕338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2〕73号)文件,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对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必须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
参会水、电、气企业均表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出台的重大举措,一定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为群众安居乐业做出贡献。
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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