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路政所、海事处、质监站等执法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中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德阳市交通运输领域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德交函〔2025〕92 号)文件精神,结合县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为我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相关股室和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中江县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法规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涉企执法突出问题
1.乱收费。重点整治巧立名目违规收费,随意提升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落实有关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或者重复收费;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服务、搭车收费,将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未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随意收取车辆、物品保管费、车辆护送费等问题。
2.乱罚款。重点整治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向挂钩等逐利执法问题;小过重罚、“一刀切”执法、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等过罚失当问题;一罚了之、对违法行为重罚款轻纠错、只罚款不教育等以罚代管问题。
3.乱检查。重点整治违反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的行为;没有依据或者超越权限检查,不按规定事项、标准、程序检查,随意拦截正常行驶、航行的车船,辅助执法人员单独上路执法检查等违规随意检查问题;以检查之名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选择性执法、“钓鱼式”检查、运动式检查、“碰瓷式”检查等任性检查问题;检查计划缺乏统筹,联合检查落实不到位,层层下达检查指标等多层多头重复检查问题。
4.乱查封。重点整治对轻微违法行为滥用查封扣押手段,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擅自扩大证据登记保存对象范围等随意查封扣押问题;无充分理由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超期查封扣押,解封后不立即退还财务,以未缴纳罚款为由拖延解封等解封不及时问题;随意处置扣押物、证据登记保存物等涉案物品,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等违规处置涉案物问题。
(二)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风纪不严。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办事拖沓、故意刁难,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态度野蛮恶劣、执法用语不文明,工作期间迟到早退、喝酒、打牌、玩手机,着装不规范、内务杂乱,精神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等问题。
6.担当不力。重点整治只办“简单案”“机械案”,忽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躺平式”执法,对待从业人员缺乏柔性执法措施,对群众投诉举报不及时受理、处理,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漠视不理、敷衍塞责等问题。
7.吃拿卡要。重点整治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好处费默许纵容违法行为、开具“罚款月票”私放违法车船,与中介勾结、分赃吃回扣,敲诈勒索强收“买路钱”,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财物等问题。
8.以权谋私。重点整治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向当事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执法行为,违法篡改、贩卖执法数据,执法车船私用等问题。
9.权钱交易。重点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商办企业、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黑驾校”、超限超载泥头车、非法采砂船保护伞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5年4月25日前)
召开全局交通运输领域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德阳市交通运输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我县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组织执法人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自查自纠表》,重点查找自身是否存在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局属各执法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于5月25日前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进行销号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分阶段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深化提升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建立顽瘴痼疾清理整治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局属各执法机构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主要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形成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总结报告,连同问题清单等材料于8月1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并要聚焦问题查纠整改、负面舆情处置、压实监督责任、加强源头监管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
五、工作内容
(一)整治突出问题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9类问题深入开展查摆。公路领域,重点关注只罚款不卸货、只罚款不记分、围追堵截货车司机、私自侵吞卸载货物、串通“带车黄牛”逃避超限检测、联合治超机制不落实等问题;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关注“钓鱼式”执法、“碰瓷式”执法、扩大非法改装认定范围、违规收取扣押车辆的停车保管费、非法营运以及本地外地货车司机“类案不同罚”、对平台上的“黑车”只罚司机不罚平台等问题;水路运输和海事领域,重点关注对未悬挂锚泊信号等轻微违法行为畸重处罚,对配员不足、严重超载船舶重处罚轻整改等问题;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关注重检查轻处罚、技术手段不足、检查覆盖面不全等问题。
2.拓展查摆渠道。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坚持开门整治,通过公布监督电话、监督信箱、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和从业人员意见建议,丰富问题查摆渠道。要对12328热线、12345热线、信访等渠道收到的执法领域投诉举报进行全面排查;各执法机构要对本单位2024年以来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全面复核,对执法数据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小过重罚、滥用自由裁量权、错案、选择性执法、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线索。要将巡视巡察发现、审计发现、上级挂牌督办、有关部门移送等线索列入问题台账。
3.健全问题台账。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健全并动态调整《问题清单》(附件1),要见人、见事、见案例,避免一般性、概括性、原则性问题,并逐项列明问题分类、线索来源、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权部门处置。
4.深化问题整改。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对照《问题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需要持续整改的,要倒排工期,争取在专项行动期间取得阶段性成果;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函询、约谈。省厅将制定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办法》,建立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易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列入交通运输厅督办台账。
5.加强执纪问责。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对接,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同向发力,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情况表》(附件2)。对于党员违纪和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由有权机关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离岗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开展警示通报。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全面梳理近年来特别是专项行动期间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负面舆情事件,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通过公函、工作简报、召开警示大会等方式进行通报。要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具有警示和震慑意义的警示案例(附件3),并按要求向县局报送。
(二)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涉企检查。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涉企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梳理并公布本级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细化完善行政检查标准,明确主管部门、执法机构、行业发展机构检查职责边界,交通运输厅将明确涉企执法检查分级分类标准,各单位要细化操作规则,落实检查计划制度。要按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通过“邀约式”执法检查、送法进企、送训进企等方式落实服务举措,坚持寓服务于检查。
2.优化执法办案。交通运输厅将全量编制出台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强化裁量基准执行,规范裁量权行使。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守法定程序;要优化执法方式,深入推行说理式执法,实施柔性执法措施,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要强化执法系统应用,防止案件办理和行政检查体外循环。
3.强化执法服务。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加快建立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机制,建立首问责任制,完善执法投诉举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回访制度》,每月抽取一定比例已办结案件进行跟踪回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通过举办法律咨询会、业务指导会等,为企业、从业人员提供服务。
(三)推动源头治理
1.加强源头监管。运管、路政、海事、质监等执法机构要形成工作合力,聚焦小批量危险货物“最后一公里”配送、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治理、“两客一危”监管等重点难点问题,追本溯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出台推进源头监管的政策文件和工作指引,形成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相关案例及时报局政策法规股。
2.畅通运行机制。要贯彻落实公路管理、道路运输、航务海事、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领域协作办法,在行政检查、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理清行业内相关执法和监管机构职责分工,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四)夯实队伍建设
1.坚持党建引领执法。强化基层执法站所党组织建设,建强支部堡垒,打造“清澈蜀路”执法党建品牌,促进党建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将专项行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同巡视巡察相结合,把党的纪律建设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定期举办执法大队长讲堂,以“深入践行执法为民”为主题进行宣讲。
2.提升队伍业务能力。要严格落实新进执法人员联合培训制度,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建立健全基层执法站所领导初任培训制度,培养精通业务、善带队伍的基层执法大队长,充分发挥“大队长”头雁作用。扎实开展执法人员在岗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局属各执法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专项行动纳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一体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巡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相结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局将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问题和典型案例。各单位要强化工作统筹,合理明确职责分工,在健全行业管理制度,推动源头治理上形成工作合力。
(三)突出整治实效。局属运管、路政、海事、质监海事质监等执法单位要以维护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真查真改,精准排查问题,实化整改举措,健全问题清单等工作台账,杜绝排查形式化、问题表象化和整改悬浮化。要做好中江交通系统执法舆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切实防范化解执法领域风险,服务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局属运管、路政、海事、质监海事质监等执法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成效、做法总结和提炼,形成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树形象、提能力、强服务、促发展的典型案例并积极宣传,全面展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良好形象。相关典型案例、做法及时报县局。
(五)按时报送资料。局属运管、路政、海事、质监海事质监等执法单位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问题清单、追责问责情况表、警示案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表于8月1日前报送至局政策法规股。联系人:杨英,电话:7202486,邮箱:294282457@qq.com)。
附件:1.问题清单
2.追责问责情况表
3.警示案例(范例)
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表
附件1
问题清单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问题线索类型 | 问题线索表现 | 问题来源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是否完成整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问题线索类型为工作方案明确的 个方面问题:风纪不严、担当不力、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收费等。如有其他问题的,一并列明。
2.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应明确到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和详细事件,如 年 月 日,(单位或人员名称)在 地方存在(发生) 问题等。
3.问题米源包括 、 、信访举报、媒体曝光、暗访督导、案件回访、走访座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卷评查、上级交办、巡视巡查发现、审计发现、有关部门移送等形式。
4.整改措施应详细清楚、明确具体;整改时限结合实际确定,应明确到年月日。原则上所有问题都应在规定时限整改落实到位,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具体说明原因、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计划整改完成时间等。
5.整改责任单位不得填写内部科(股)室。
6.本《问题清单》根据问题查摆和整改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附件2
追责问责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单位 | 其他处理方式(人) | 党纪处分(人) | 政务处分(含行政处分)(人) |
| |||||||||||||
单位谈话提醒 | 批评教育 | 离岗教育 | 调离执法岗位 | 取消执法资格 | 警告 | 严重警告 | 撤销党内职务 | 留党察看 | 开除党籍 | 警告 | 记过 | 记大过 | 降级 | 撤职 | 开除 |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各单位应当将具体追责问责相关文件材料妥善保存,以备专项整治督查。
附件3
警示案例(范例)
问题类型:关于……的典型案例
(问题类型为本次专项行动的九项重点整治内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风纪不严、担当不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
一、基本情况
(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简单描述,内容需完整、具体,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等要件,语言精炼、平铺直述。)
二、警示意义
(结合案例实际,对该反面案例的整治情况、典型意义、警示作用、思考与启发等进行总结,找准问题症结、深入分析研究,确保将问题说通说透,切忌张冠李戴、浮于表面。)
附件4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开展案件回访数量 | 评查案卷(卷) | 纠正错案(个) | 实施执法(所)长接待日(次) | 开展“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次) | “深入践行执法为民”主题宣传(次) | 邀约式执法检查(次) | 开展送法进企业送训进企等涉企执法服务(次) | 面向从业人员开展执法服务(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错案是指法律适用明显错误、行为定性严重错误、证据严重不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依法应当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
2.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填报相应工作情况,并将相应佐证资料归档保存。
- 1 -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