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县医院片区)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为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十四五”规划项目的顺利申报,经县卫健局申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审议通过,现拟对《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县医院片区)部分地块规划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将原控规中地块编号JC01-12-01至JC01-12-07(JC01-12-03、JC01-12-05地块维持不变),JC01-26-01至JC01-26-03用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医疗卫生用地由原来的用地规模从6.02公顷调整为7.38公顷;增加滨河休闲绿带,公园绿地规模从0.3调整为1.99公顷,增加了1.69公顷;小学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用地面积从5.52公顷调整为4.96公顷,减少0.56公顷;其他零星地块及周边规划路网进行局部调整(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调整后地块编号JC01-26-02(县医院地块)规划用途:医疗卫生用地(A51,医院用地)
用地面积=73797.40平方米
容积率≤4.5 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100米 绿地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本项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8-7130079),我们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1.《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县医院片区)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2.《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县医院片区)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3.《中江县中心城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县医院片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调整后)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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