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中心城区(东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B02-13-03、DB02-13-04、DB02-13-05地块规划用途及指标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县中医医院业务刚性发展需求,经县卫健局申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专题审议通过,现拟对《中江县中心城区(东西片区)控制性详细划》部分地块规划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将原控规中地块编号DB02-13-03(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22、派出所)、DB02-13-04(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22、社区服务中心)、DB02-13-05(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合并为一块,调整后地块编号为DB02-13-03,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DB02-13-03规划用途:医疗卫生用地(A51,医院用地)
用地面积=8203.96平方米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60米 绿地率≥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以上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请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本项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江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38-7130079),我们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中江县中心城区(东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B02-13-03、DB02-13-04、DB02-13-05(东北镇政府等三地块)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2. 《中江县中心城区(东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B02-13-03、DB02-13-04、DB02-13-05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3. 《中江县中心城区(东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调整后)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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