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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况有哪些?
索  引  号: 510623-2025-00894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8-1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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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5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一)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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