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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德阳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3-2023-01607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2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关  键  词:中江县 民政局 德阳市 12 印发 加强 儿童 保障 实施办法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8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现将德阳市民政局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并于2020年2月14日下午5点前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和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1号楼106室)。联系人:冯士征,联系电话:18380612503,QQ:727198642。

另因我县行政区划调整,请各乡镇尽快明确儿童督导员,并将“乡镇+姓名+电话”报中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群(QQ群号569526914)。

附件: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材料说明

      2.中江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3.证明(模板) 

中江县民政局         

2020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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