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中江县合家粮油食品厂委托中江县兴旺挂面厂生产的凉拌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6日,承检机构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中江县兴旺挂面厂抽取了1批次标称由中江县合家粮油食品厂委托生产的凉拌面(规格型号:750g/袋;生产日期:2024年04月15日)。经检验,“柠檬黄”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根据中江县合家粮油食品厂与中江县兴旺挂面厂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由中江县兴旺挂面厂承担质量责任。2024年6月6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对中江县兴旺挂面厂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中江县兴旺挂面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凉拌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26日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大写:叁拾元整)。
2.排查整改
经排查,中江县兴旺挂面厂在市场上购买的用于生产该批次凉拌面的面粉中含有柠檬黄导致抽检不合格。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4年6月21日组织复查验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中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