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4年1月1日-31日实际有效监测天数31天,其中优良天数为26天(优12天,良14天),优良率83.9%,同比2023年1月(45.2%)上升38.7个百分点。
1月份PM2.5均值为50.0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7.1%,与去年同比下降34.3%。
PM10均值为65.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8.4%,与去年同比下降45.6%。
臭氧(O³)第90百分位浓度为75.0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8.5%,与去年同比下降26.5%。
二氧化硫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22.5%,与去年同比下降11.4%。
二氧化氮均值为27.6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3.4%,与去年同比下降19.1%。
一氧化碳均值为1.2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相同,与去年同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