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局属各执法机构法制审核人员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及审核人员
道路运政执法:余磊、李潞
公路路政执法:杨斌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邓强
水上安全监督执法:罗宏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案件审核把关。对本机构承办的行业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处罚程序到处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规、合理。重点审核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过罚是否相当、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并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完善。
(二)执法监督纠错。适时对本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针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或争议较大的案件,提请分管领导研究讨论,提供法制专业意见建议,重大疑难案件适时报局政策法规股进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局集体讨论,保障执法活动顺利进行;参与执法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执法公信力。
(三)法制培训教育。协助本机构适时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制定局属各执法机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培训计划,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开展案例分析研讨等培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水平;同时,积极宣传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参与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参与本机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与完善工作,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五)其他。根据法制审核建档工作需要,督促办案人员将有关材料收集并归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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