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中江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中江县各部门,包括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学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44万元,较2023年预算数2198万元减少54万元,下降2.4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3万元,下降92.5%;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下降40.8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6万元,增长0.35%;公务用车购置215万元,增长115%。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县财政局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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